英式拍卖
英式拍卖是最普通的一种拍卖方式,其形式是:在拍卖过程中,拍卖标的物的竞价按照竞价阶梯由低至高、依次递增,当到达拍卖截止时间时,出价最高者成为竞买的赢家(即由竞买人变成买受人)。拍卖前,卖家可设定保留价,当最高竞价低于保留价时,卖家有权不出售此拍卖品。当然,卖家亦可设定无保留价,此时,到达拍卖截止时间时,最高竞价者成为买受人。
荷兰式拍卖
荷兰式交易是一种特殊的交易形式。它是针对一个卖主有许多相同物品这一特殊情况而设计的。卖主需要说明底价(即起拍价),以及有几件物品可以此价出售。竞买方可按底价或以高于底价的价格来竞买他们有兴趣的若干件交易品。交易结束后,出价最高的人有权以最低的成功竞价来购买那些交易品。 这儿有一个例子。假设有25个小玩意,每个欲以75元出售,共有45个竞买者,每人都想以75元/个的价格买走一个。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前25位竞买者可以成功地购得交易品。因为所有竞买方出价相同,所以出价早的自然会成为买主。
现在,我们再假设其中一位愿出100元一个的价格。由于他出价比别人都高,他当然会是成功的买主之一。
若竞买者多次不断地叫出高于底价的价格,则最终的交易价也会随之增加。在另一种情况下,若在我们上述假设的情形中,只有不到25人出价竞买,那么有多少人竞买就会有多少件小玩意以75元一个的底价售出。若想让最终售价高于底价,则需求量必须等同于或大于供应量。在本例中,不管竞买者愿对每件产品出什么价,只有在有人竞买24个或更多的产品时,售价才可能提高。
如果一个竞买者竞买的数量很大,那么出价最低的竞买者就不总是能够买到他(她)想竞买的交易品。比方说,如果出价最低的竞买者欲购四件产品,其结果可能是一件也得不到。例如,如果另外12人每人竞买两件且出价都比上述那位竞买者高,那么最终只能剩下一个。这样一来,尽管那位竞买者要竞买四个,但却只能购得一个。所以,避免这类问题的方法是,一定不要使自己成为成功竞买者中出价最低的。注:在交易中,出价的价值是由竞买者所竞买物品的数量乘以竞买价而得出的。
标准增量式拍卖
这是一种拍卖标的数量远大于单个竞买人的需求量而采取的一种拍卖方式(此拍卖方式非常适合大宗积压物资的拍卖活动)。卖方为拍卖标的设计一个需求量与成交价格的关系曲线。竞买人提交所需标的的数量之后,如果接受卖方根据他的数量而报出的成交价即可成为买受人。
速胜式拍卖
这是增价式拍卖的一种变体。拍卖标的物的竞价也是按照竞价阶梯由低到高、依次递增,不同的是,当某个竞买人的出价达到(大于或等于)保留价时,拍卖结束,此竞买人成为买受人。
反向拍卖
为满足会员个性化需求而设计的拍卖方式。注册会员可以提供希望得到的产品的信息、需要服务的要求和可以承受的价格定位,由卖家之间以竞争方式决定最终产品提供商和服务供应商,从而使注册会员以最优的性能价格比实现购买。
定向拍卖
这是一种为特定的拍卖标的物而设计的拍卖方式,有意竞买者必须符合卖家所提出的相关条件,才可成为竞买人参与竞价。